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算的?二套房若何认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贸易贷款低,大都人会首选公积金贷款。可是良多人不知道公积金到底能贷几多?买新房与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同年夜吗?公积金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额度有什么区别?公积金首套房和二套房若何认定?小编咨询了成都住房公积金办理中间,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高贷款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80%,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高贷款比例不跨越所购衡宇总价的70%,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
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合适成都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划定的,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扣减初次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高贷款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4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贷款比例和首付款比例按衡宇建成年限分为三个品级,衡宇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高贷款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80%,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高贷款比例不跨越所购衡宇总价的70%,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衡宇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高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60%,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衡宇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高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50%,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此中衡宇总价的认定以衡宇评估价钱、现实成交价钱和买卖计税价钱中的低价钱为准。
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合适成都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划定的,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扣减初次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高贷款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40%,首付款比例按衡宇建成年限分为三个品级,衡宇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衡宇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衡宇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此中衡宇总价的认定以衡宇评估价钱、现实成交价钱和买卖计税价钱中的低价钱为准。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跨越残剩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跨越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划定。
(二)贷款额度计较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告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元和小我缴存比例之和+配头公积金月缴存额/单元和小我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刻日;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候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告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头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候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需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候系数详见下表:
注:(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小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候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候满180天,按月持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况正常。
(2)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现实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较缴存时候,确定对应缴存时候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成都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间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实,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数转移至当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候系数(参数值同一设定为0.8)及缴存余额倍数介入贷款额度计较。不然,按成都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前提,审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 对于六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更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较贷款额度。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衡宇套数认定尺度
1.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告贷人职工家庭(包罗告贷人、配头及未成年后代)在成都市房产主管部分的衡宇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间出具的《告贷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成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衡宇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衡宇为统一套住房的);且成都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实系初次公积金贷款的。
2.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按采办第二套住房认定:
(1)告贷人及配头初次操纵公积金贷款采办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分的衡宇信息系统中,挂号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利用公积金贷款所购衡宇非统一套住房的。
(2)告贷人及配头已利用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足50万元)采办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实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分的衡宇信息系统挂号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采办住房的。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分的衡宇信息系统挂号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实达2次及以上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4.婚姻状况转变等特别景象的认定
(1)告贷人或配头在原独身时,此中一方已利用公积金贷款采办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两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2)夫妻两边在婚姻存续时代利用公积金贷款采办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仳离后此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两边在婚姻存续时代利用公积金贷款采办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仳离后公积金贷款归属告贷人一方了偿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告贷人或配头在原独身时,已别离利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两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关于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到户籍地成都申请异地贷款需要注重的是,在长沙、合肥、南昌及湖北省内缴存公积金、到户籍地成都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持本人及配头身份证、户口簿、成婚证(独身需签订独身声明)、缴存地房查证实、购房合同和缴存地中间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用证实》,同一到成都公积金中间贷款办理处提出异地贷款申请,打点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录入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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