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首付款,可否提取公积金付尾款呢?公积金提取政策中还真有这么一种提取体例!
若是采办成都市的一手房不需要打点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头,现只付了首付款,还未付清购房款,购房合同已在房产部分进行存案,且夫妻两边并没有其他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记实(若是有公积金贷款记实,但在2010年3月8日之前已结清,且无委托扣划记实也是知足前提的;若是有公积金提取记实,也需要2010年3月8日之前打点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转到开辟商的收款账户中去付尾款。
提取所需资料
1、单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财政预留印鉴一套);
2、夫妻两边身份证、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房单元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4、首付款收条原件及复印件;
5、购商品房的持已在房产部分存案的购房合同。
提取有用时候
提取时候以签定购房合同或购房和谈之日起6个月内或至购房合同或至购房和谈上商定的后付款日期止,打点转账提取1次。
提取次数
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跨越购房总额(以购房合同或和谈中的衡宇总价确定)的,在初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凭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条、《衡宇所有权证》、《国有地盘利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3年打点1次提取。
提取金额
职功夫妻两边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跨越购房总价(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打点地址
缴存银行
在打点过程中若有疑问,可致电成都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Tag: 贷款 贷款 贷款 贷款 贷款 成都贷款 成都贷款 成都贷款服务 成都贷款服务
Copyright 1996-2022 成都顶呱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1019752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