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我住房贸易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小我住房贸易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营业操作,根椐《成都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例》、《成都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法子》,拟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小我住房贸易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头已打点且尚未结清的小我住房贸易贷款(以下称“原商贷”)转换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办理中间及所属分中间(以下称“办理中间”)委托贸易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打点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原商贷的贷款银行必需是办理中间受托银行。
第四条 小我住房组合贷款中的贸易贷款不克不及打点转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办理中间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和审批,受托银行按照办理中间划定受理转公积金贷款咨询、申请;负责打点转公积金贷款手续及贷款收受接管、贷后办理等日常营业。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以及打点原商贷典质挂号刊出和转公积金贷款衡宇典质挂号,由办理中间承认的担保公司负责打点。
第六条 转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划定持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办房地产一级买卖市场住房(以下称“一手房”)或房地产二级买卖市场住房(以下称“二手房”)时打点了小我住房贸易贷款的职工,可以本人或配头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转公积金贷款前提
(一)转贷人持有正当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平易近事行为能力;
(二)赞成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三)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贷款时代还款正常、无过期贷款,并供给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实和贷款余额证实;
(四)原商贷所购衡宇已打点《衡宇所有权证》、《国有地盘利用证》;
(五)转贷人及其配头信用杰出,赞成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小我信用征信陈述,并合适办理中间的《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尺度》(以下称“信用审核尺度”);
(六)有不变的经济收入和按时了偿贷款本息的能力(供给经济收入证实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包罗奖金]收入流水明细或小我纳税记实);
(七)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偿能力的其他债务;
(八)赞成由办理中间承认的担保机构供给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九)原商贷告贷报酬独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成婚,需出具告贷人夫妻两边商定原商贷所购衡宇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配合还款声明;
(十)原商贷告贷人已仳离,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和谈中明白其衡宇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告贷人名下的,原商贷告贷人或配头都不克不及打点转公积金贷款;
(十一)原商贷衡宇采办报酬怙恃后代(不包罗与多个后代)联名采办的,可以申请打点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需配合签定转公积金贷款典质合同,供给衡宇共有权人赞成将衡宇用作公积金贷款典质且配合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怙恃后代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分的证实或其他具有法令效力的认定体例为准;
(十二)原商贷告贷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头朴直常缴交公积金并合适转公积金贷款前提的,可以打点转贷;
(十三)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衡宇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跨越20年(含20年),而且转贷人赞成由办理中间承认的衡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八条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限额办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取以下限额尺度计较的小值,同时不跨越办理中间划定的还贷比例:
(一)不得高于昔时划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高限额;
(二)不得高于昔时划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高比例:
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按衡宇建筑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为衡宇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为70%。如告贷人初次打点公积金贷款的,其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可放宽至衡宇总价的80%。
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按衡宇房龄分为两个品级:第一级衡宇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高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70%;第二级衡宇房龄在11-20(含20年)以内的,贷款高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60%。衡宇总价的认定以衡宇评估价钱、成交价钱和计税价钱中的低价钱为准;
(三)转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转公积金贷款高比例为衡宇总价的50%,但其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具体金额以办理中间发布的数据为准),在考虑其了偿能力的根本上,贷款高比例可放宽至不跨越按衡宇建成年限所划定的高贷款比例;
(四)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具体计较公式为:贷款额度=(告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元和小我缴存比例之和+配头公积金月缴存额/单元和小我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刻日;
(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跨越原商贷残剩本金。
第九条 转公积金贷款的刻日按下列各项尺度取小值:
(一)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刻日不跨越30年;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刻日不跨越20年,并按衡宇残剩利用年限(以评估陈述为准)折半计较;
(二)转公积金贷款刻日不克不及跨越告贷人法定退休春秋后5年,即:男职工为65岁,女职工为60岁,贷款刻日取现实春秋的全年计较;
(三)转公积金贷款刻日不得长于原商贷的残剩刻日。
第十条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平易近银行划定的利率尺度执行。贷款时代如遇人平易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贷款刻日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施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刻日在1年以上的,其利率昔时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候为下年度的1月1日,按响应的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转公积金贷款打点流程
(一) 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受托银行应按办理中间的政策划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办事,转贷人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打点法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告贷人准确完整填写《小我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告贷人配合筹办下列证件:
1.转贷人及配头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报酬独身的由平易近政部分出具独身证实);
2.原商贷所购衡宇的《衡宇所有权证》及《国有地盘利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打点原商贷所购衡宇的《告贷典质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生意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贸易贷款的还款记实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残剩刻日的证实;
5.由办理中间承认的衡宇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衡宇估价陈述书》;
6.衡宇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赞成典质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供给的原商贷所购衡宇典质权证(期房典质证实或衡宇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办理中间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二)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
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办理中间的政策划定实施与告贷人的面谈制。当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用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用。
1.银行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赞成的前提下,查询并打印转贷人和配头的《小我信用征信陈述》,查询拜访领会其信用状况;如转贷人和配头存在不良信用记实,但合适办理中间信用审核尺度的,需由当事人签订承诺按时还款的包管书;
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转公积金贷款相关资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订“原件已审”字样;对合适转公积金贷款前提的转贷人,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按照试算成果和还贷能力,与转贷人商议确定转贷额度及年限;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精确、完整地录入转贷人的转贷信息,并按办理中间的政策划定进行初审;贷款初审经由过程后,打印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签订初审定见并加盖银行公章;对公积金信息系统初审未经由过程的,应实时通知转贷人并奉告原因。
(三)对初审经由过程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打点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头的身份证、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报酬独身的由平易近政部分出具独身证实);
2.原商贷所购衡宇的《衡宇所有权证》及《国有地盘利用证》原件;
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四)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定《告贷合同》、《典质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原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部门)补齐至原商贷商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以下简称“预存差额资金”)。
(五)典质担保信息录入。
贷款银行在成都住房公积金信息办理系统(以下称“公积金系统)中录入转贷人典质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六)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办理中间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首要对转贷人供给和填写的贷款资料准确性、完整性审核,对银行工作人员打点贷款资料手续的齐备性、精确性、规范性审核, 并在公积金系统中调阅贷款信息进行查对,提出复审定见:
1.转贷人贷款资料主要要件欠缺或不合适转贷前提的或贷款录入人员将申请信息或典质信息录入错误的,银行复审人员将转贷资料返回上一级操作柜员,终止贷款复审;
2.对审核确认无误的贷款资料及信息,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作经由过程提交,并在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上签订复审定见后加盖受托银行公章,将贷款资料送交办理中间进行终审。
(七)办理中间进行终审。
办理中间终审人员按照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对受托银行报送的资料进行终审,要求贷款资料完整,手续齐备、合规,填写信息精确,粘贴格局规范。并在公积金系统中调阅贷款信息进行查对,对于审核未经由过程的贷款资料,应实时通知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奉告退件原因并在公积金系统和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的相关栏目中进行简要申明;对审核经由过程的贷款资料,打点贷款终审,同时在公积金系统中打印放款通知单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随贷款资料返回受托银行,打点贷款的发放。
(八)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终审经由过程后,受托银行依据办理中间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实时通知转贷人。
(九)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共同担保公司打点房地产办理部分刊出原商贷的衡宇典质挂号,并打点转公积金贷款的衡宇典质挂号手续。
(十)担保公司应在45个工作日内将办好的《衡宇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收管。
第十二条 办贷时候
打点转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为9个工作日。自转贷人提交贷款资料之日起,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内部审批申请资料录入并通知转贷人到担保公司打点担保手续。受托银行在收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全套资料报送办理中间,办理中间自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及放款手续。
第十三条 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贷款刻日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施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刻日在1年以上的,实施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二)转贷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体例、等额本金还款体例或办理中间承认的其他还款法,了偿每月应还贷款本息;
(三)转贷人可以用现金体例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头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了偿公积金贷款。具体手续由受托银行按办理中间相关文件划定打点;
(四)本市城镇居平易近低糊口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职工初次利用公积金贷款的,其怙恃后代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帮忙其了偿公积金贷款(具体手续按办理中间相关文件划定打点),并出具以下证实:
1.低糊口保障家庭应供给平易近政部分核发有用的《成都市城市居平易近低糊口保障金领取证》;
2.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市当局发布的数据为准)60%以下的,供给由家庭成员地点单元出具的工资收入证实并经户籍地点地街道处事处核实。
(五)正常还款6个月后,转贷人可以提前偿还部门贷款本金或全数贷款本息,已按告贷合同计收的贷款利钱不作调整和退还;
利用现金提前偿还部门贷款本金的,每年可打点3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得少于5000元。提前偿还贷款,告贷人该当向受托银行提出版面申请,提前还款后由受托银行从头计较残剩贷款的每月还款额或残剩还款刻日;
(六)转贷人结清全数贷款本息后,受托银行将抵(质)押的权力凭证等资料返还给转贷人。以房产典质的,凭受托银行出具的典质刊出证实,到房产办理部分打点典质刊出手续;以凭证式国债或银行按期存单作质押的,凭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撤销证实,到出质银行打点质押解除手续。
第十四条 贷款典质衡宇保险
原商贷未打点典质衡宇财富保险的转贷人可自愿选择打点转公积金贷款典质衡宇财富保险;原商贷已打点典质衡宇财富保险,需变动办理中间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十五条 贷后办理
受托银行应成立完美的贷后办理系统,包管公积金贷款的正常收回,规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一)受托银行应跟踪贷款典质权证的换证和回证环境。贷款发放后实时督促担保公司在划定时候内打点《衡宇他项权证》,同时,受托银行工作人员应实时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典质信息的更新,并将加盖银行公章的《衡宇他项权证》复印件送交办理中间。办理中间对《衡宇他项权证》的回证环境应监视办理,并进行不按期查抄;
(二)受托银行负责按月收回公积金贷款本息,转贷人未按告贷合同商定时候偿还贷款本息的,受托银行应按与办理中间签定的《委托贷款和谈书》的商定及公积金贷款过期办理的相关划定,进行过期贷款的催收办理;
(三)受托银行应成立完整的公积金贷款档案资料办理轨制,按照资料齐备、实时归档、妥帖保管、保管平安的原则,增强公积金贷款档案资料的办理;
(四)贷款发放后,转贷人及配头的工作单元及联系体例等信息发生转变的,受托银行应将更新后的信息不按期的报办理中间进行公积金系统数据维护。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办理中间拟定并负责诠释, 原《成都市小我住房贸易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行法子》( 武资中发〔2005〕2号)同时废止,以往法子中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均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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