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消费类贷款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港、澳、台居民,持有符合监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港、澳、台居民应在贷款申请地拥有自有房产;
(3)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还款意愿;
(4)信用状况良好,在我行及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5)申请个人抵押消费贷款的,还应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物作为贷款担保;
(7)法律法规、监管机构以及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申请无抵质押个人消费
贷款的,还应属于以下客户群体:
(1)具有相对稳定工资或劳务收入的受雇人士。主要为国家机关、
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专业技术类人员,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原则上借款人工作年限应在6个月及以上。
(2)具有持续稳定经营收入来源(经营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自雇人士。
(3)个人中高端客户,包括中银理财客户、中银财富管理客户和中国银行私人银行客户。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2、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3、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以随时支用,支用时填写贷款支用单支用贷款。建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4、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欠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
5、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满前,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建设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三、个人消费类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夫妻双方、产权人(共有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丧偶提供丧偶证明及继承公证书)
2、收入证明和近3个月工资单、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过年检;
3、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证及原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央产房需提供房屋上市证明;
4、贷款消费用途;
5、外省市居民需提供暂住证及长期居住证明;
7、借款人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提供学历证明;
四、申请个人消费类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2、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3、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以随时支用,支用时填写贷款支用单支用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4、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欠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
5、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满前,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