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里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优惠政策,纳税人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扣除凭证,以备税务部门检查时需要。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新实施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除去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要扣除专项附加费用,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1、子女教育: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每个子女的标准是按12000元/年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的学历继续教育,按4800元/年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按3600元/年扣除。
3、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医疗负担超过15000元的,按60000元/年扣除。
4、住房
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个人住房
贷款在还贷期间,按12000元/年扣除,租房的按9600元—14400元/年的标准扣除。
5、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或法定赡养人等,按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长不超过240个月。
举个例子,假设目前用户的工资扣完五险一金后还剩余8000元(5000元为个税起征点),那么就需要有3000元应纳税的工资,若此时处于首套房贷款中,则可以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也就是只需要纳2000元的税。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怎么扣?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