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自住住房购置、建造、大修期间,将其所购(建)的住房或其他拥有所有权的财产用作贷款或质押物,或由第三方保证其贷款并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将住房公积金作为资金来源。那成都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呢?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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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
(1)贷款者拥有城镇户口;
二、本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本市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从缴费次月起计算);
工作稳定,收入稳定,信誉良好,能够按时偿还所欠贷款本息;
(4)有购买自住房屋的法律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享有自筹资金的权利;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将财产抵押给贷款或质押;
(6)同意妥善处理房产抵押或贷款财产;
(7)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和其他有用的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收入稳定证明和其他对偿还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有用的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协议;
(5)用于担保的贷款物、质物清单、所有权证明和有处置权人认可贷款、质押的证明,以及由相关部门对贷款物进行评估的证明;
第六条公积金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1)
贷款请求:
贷款人持有用来购买(建造)住宅的资料,收取首期付款凭据,填写申请表格,由贷款人(配偶)单位签字,连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交中心审核,以便面谈。
2)中心审批:中心根据贷款人的申请资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情况,对贷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经核准,通知贷款人(房产共有人)签订贷款(贷款)合同,开设还款账户,并办理相应手续。
签署合同:贷款人签署贷款(贷款)合同,填写房地产贷款(或期权)挂号表等,交中心负责人核对;同时,根据所划款项在受托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和欠据。
(4)银行会审:中心负责人将有关申请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这些材料经核对无误,由托付人、贷款人、确保人三方签署,并送到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已会审并签署的申请材料退回中心。
贷款挂号:贷款人持受托银行核对过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贷款挂号单及相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挂号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贷款证书(或他项权证)交还中心。
(6)资金划拨:中心根据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合同,房地产抵押登记证书(或房屋他项权证)等,将抵押登记资金划拨到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抵押登记专用账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通知: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划款通知、放款清单、贷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并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申请贷款后及时将相关合同、欠债等资料退回中心。
(8)贷后管理:中心将受托银行发放的贷款合同、欠息回单、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后,输入微型计算机,存档保存。同时,通知贷款人到本中心领取贷款(贷款)合同和欠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