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看资讯 > 信用贷款 >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若何? - 知乎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若何? - 知乎
2021-12-27 14:00:00

成都住房公积金办理中间向全市缴存单元和营业受托银行下发通知称,因为平均工资程度有所提高,上调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起算时候为本年7月1日。

 

成都公积金答疑知乎:


通知指出,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度工资总额÷12)审定。

举例申明,小王在某单元工作,因为表示杰出而加薪,8***工资从4500元涨到了5500元。此前,单元和小我的缴存公积金比例均为10%,二者相加,小王每月缴存900元。此次调整后,他的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改为他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10%,较之前增添了83.3元,共计983.3元。

住房公积金知乎:

就全市平均程度来看,成都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9143元,增加为65720元。调整后,成都缴存公积金人群的平均缴存基数上涨了约548元。

因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此次调整中并未转变,单元部门和小我部门仍为8%至12%之间。按照此尺度计较下来,调整事后,成都缴存公积金人群及其单元每月缴存总额的平均涨幅在87.6元至131.6元之间。

知乎每月自动还住房贷款:

从5月1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划重点

1、首套房高额度70万,二套房高额度50万。

2、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贷款时,不再扣减初次已利用过的公积金贷款\">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3、 成都公积金管委会授权公积金中间每半年发布一次个贷率,作为调整我市高贷款额度的依据,对高贷款额度实施动态办理。

当个贷率低于80%,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即: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即高贷款额度可以上调为70*1.2=84万。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高贷款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80%,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高贷款比例不跨越所购衡宇总价的70%,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

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合适成都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划定的,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高贷款比例不跨越衡宇总价的4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低首付款比例为衡宇总价的30%

公积金贷款高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2018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实施动态办理,在基准贷款额度的根本上,与我市小我住房贷款率(指小我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一下简称“个贷率”)挂钩,并经由过程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公积金中间每半年向社会发布一次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低于8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即: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

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即: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即: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9倍;

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即: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0.8倍。

贷款额度计较与比例: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告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元和小我缴存比例之和+配头公积金月缴存额/单元和小我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刻日;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候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告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头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候系数。

缴存时候系数详见下表:

告贷人缴存时候 缴存时候系数

6≤缴存时候≤12(月) 0.5

12<缴存时间≤24(月) 0.8

24<缴存时间≤36(月) 1

36<缴存时间≤60(月) 1.2

缴存时候>60(月) 1.5

成都房贷知乎注重事项:

(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小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候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候满180天,按月持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况正常。

(2)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现实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较缴存时候,确定对应缴存时候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成都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间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实,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数转移至当地公积金账户。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候系数(参数值同一设定为0.8)及缴存余额倍数介入贷款额度计较。不然,按成都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前提,审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 对于6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更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较贷款额度。

标签: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

成都贷款

Tag: 贷款 贷款 贷款 贷款 贷款 成都贷款 成都贷款 成都贷款服务 成都贷款服务

免责声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Copyright 1996-2022 成都顶呱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1019752号-14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5297号